监事会
2019年03月19日 14:3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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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会就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,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。董事会及其成员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中,能否克尽职守,认真执行公司证券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的各项规定,有否违反法律、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行为,有否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、员工利益的行为提供独立意见。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会进行监督,并就重大投资项目是否能依据董事会的决议,按照要求规范运作,有序实施提出独立意见。
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每年,监事会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,通过与管理层的访谈、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,认可公司在加强财务基础管理、完善财务规章制度、创新预算管理体系、健全资金监管系统、加强财务风险管理、规范上市公司合规行为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。同时,向公司董事会、管理层提出了加强公司应收账款、存货管理,优化资金、目标成本管理及提高毛利率水平等方面的建议,引起了公司的重视。同时,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,并就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、决算报告、年度报告、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真实可靠提供独立意见。
监事会对公司收购、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会就公司收购、出售资产行为是否均依照有关程序进行决策与执行,交易价格合理,有否发现内幕交易,有否损害股东的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提出独立意见。
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,会就每季每年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正公平,有否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提出独立意见。各项关联交易是否能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,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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